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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制度
2015-04-08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下设四个教研室:教育学教研室,心理学教研室,教师教育教研室,艺术教研室。每个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一名,全面负责教研室的教学和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晋中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教研室所有教职工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遵守学院及系级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本职工作顺利进行。

二、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拟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专业建设发展计划,研究所负责专业的课程开设;每学期末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大纲的修订和完善,写出教材使用情况报告等。

三、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课程建设,逐步使本科教学的每门课按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的标准来要求和实施。

四、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每学期对教师教案、作业批改、课外答疑检查一次,并做记录作为系级常规管理资料,上报学校保留。

五、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教学改革等教研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及工作情况统计等工作,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的规划和实施,以满足教学改革的需要,组织并实施好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与评比活动。

六、组织教研室教师搞好毕业论文的拟定、筛选、开题、指导、答辩工作。

七、每学期期末对教研室工作做全面的自评与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制定下学期的教学和教研计划。

八、每次教研活动或教学活动要有记录并留存。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