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结合,使广大教师能深入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规律、及时准确地把握基础教育改革的动向,提高教育理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示范”能力,也为了使广大教师能将自己的知识、能力与优势真正渗透到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之中,以更好地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一、深入基层学校的主要任务
1.指导学生教育见习;
2.指导学生教育实习;
3.参与基层学校教研活动和示范课活动;
4.调研基础教育改革的有关问题;
5.倾听基层学校领导、教师对我院教师职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了解学生见习、实习情况,为以后的实践教学提供依据。
二、深入基层学校的工作方式或方法
1.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2.开展调研活动;
3.参加校本培训活动;
4.听评实习生课堂教学;
5.深入基层学校可教师小组集体活动,也鼓励教师个别前往;
6.其它。
三、深入基层学校的基本要求
1.实行登记制度。每次深入基层学校前都要填写“登记表”;
2.实行反馈制。深入基层学校后,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学院,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每年下基层学校的时间,主管领导和专任教师不少于2次,兼职教师至少1次。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