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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毕业论文管理职责的划分
2014-03-05

一、教学科研科工作职责

1.及时向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或答辩小组传达学校教务处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指示精神;

2.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资格迸行审查;向教务处上报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指导教师和学生人数以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4.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工作计划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表格上交毕业论文三个阶段的检查结果,报教学办备案,教学办负责归档;

5.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6.将学院毕业论文评优结果及学生毕业论文总成绩、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二、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制订学院毕业论文的工作目标;

2.组织修订毕业论文教学大纲;

3.负责组织召开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动员大会;

4.审订指导教师资格,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5.负责督促院毕业论文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组织院学术小组对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分阶段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毕业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6.确定答辩小组组长,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将毕业论文成绩结果交教学科研科备案;(答辩小组组长须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7.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资料;

8.组织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学生按实践教学中心所规定时间要求准备资料并报实践教学中心;

9.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交教学办备案。

三、答辩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小组内学生的课题内容,准备答辩提出的问题;

2.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

3.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答辩情况。

四、学院答辩委员会职责

1.制订学院答辩程序和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2.聘请毕业论文评阅教师,组织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及评定意见;

3.指导全院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4.审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和评语;综合平衡和归档成绩比例(一般各档成绩比例为:优秀10—20%,良好20—30%,中等50—60%,及格8—10%,不及格小于1%,若整体毕业论文质量较高,可适当提高优秀、良好档次,但不得突破十个百分点);

5.评选优秀毕业论文,组织优秀生按学校评优要求准备上报材料,交教学科研科备案。

五、指导教师职责

1.选择课题,拟定课题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订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课题任务书,提出论文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为确保指导质量,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学生数应控制在10人以内。

3.从德、智、体各方面关心学生成长,采取多种方式考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每周指导时间应根据课题内容、工作量和进度、学生需要而定。对毕业论文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的记录及改进措施,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全者,学院将视情况扣除相应工作量,情节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指导并做好学生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批阅工作。在各个阶段对未按时间、按质量完成的学生应酌情扣分;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并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7.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报告书,整理有关资料归档。(要填写完整,按规定时间交指导手册)

六、评阅教师职责

1.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成果;

2.按照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给每个学生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

3.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4.参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