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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研室职责
2015-04-08

教研室是学院教学、科研的基本活动单位。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具体职责是:

一、以提高教师质量为中心,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活动。

二、负责本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工作。组织教师编写、修订、完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讲义和参考资料,逐步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配套教材。

三、组织教师选订各科教材及参考资料,填写教学任务书及各种表格。

四、严格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日常教学进行管理,对教材选用、备课、讲授、实习、辅导、作业批改、论文指导、拟定试题、试卷评阅及分析、教学工作总结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及时予以评价、反馈和记载。

五、每学期进行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全面深入的教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学院办公室。

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公开教学一次。

七、组织教师选定科研项目,制定和落实科研计划。

八、评议、推荐优秀教师,报送优秀教师材料。

九、对教师的专业职称评定、聘任做出书面评议意见。

十、每学期初制定教学和科研计划,报院长审批后执行;期中进行检查指导,并向院长做口头汇报;期末写出总结,向院长做书面汇报。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