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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学生党支部进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及交流研讨
2021-05-01

报道:吴慧芳

摄影:李文秀

4月29日,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小学教育学生党支部和学前教育学生党支部全体党员在支部书记方美娜同志、支部书记李鑫洁同志的带领下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支部组织工作实际进行了问题查摆及提出整改措施。

会议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

首先,方美娜同志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和解读《条例》精神,明确新时代高校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学习任务,要求学生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自觉学习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广大学生党员还应该在党组织的引导下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史学习,做好读书笔记,整合线上线下红色资源,提升学习高度。

其次,方美娜同志强调了党员队伍建设及支部建设工作。组织工作建设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学生党支部应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生党员应做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到理论学习与支部活动同时兼顾,不可偏废其一。同时,积极配合院系工作及班级工作,强化履行责任的自觉性,带动周围同学认认真真学习,脚踏实地做事。支部建设要不折不扣落实《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健全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毕业生党员转接信息的收集及核查。

最后,方美娜同志与李鑫洁同志在会议上,共同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指出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要做好引导带头作用,加强党团联系,调动本班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的活动参与度。同时,切实提高党员与非党员的互动联系,还指出学生支部之间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通过丰富活动形式,积极践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生党支部教学基本功周周练》方案,提升支部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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