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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系
2024-05-15

 

晋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系

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科学与技术系的新闻媒体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本系的改革与发展成果,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晋中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教育科学与技术系新闻媒体管理制度,是指以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名,通过校内外各类媒体(主要包括二级子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的师生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第二章 新闻媒体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本系新闻媒体工作由系党总支领导,系团委归口管理,系团委宣传部具体实施,通讯组(包括通讯员、报道组、摄影组、运营组和二级网站组)协同配合。

第六条 本系团委宣传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媒体联系、协调实施、检查监督、业务指导以及宣传队伍、舆论阵地等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任务。

第七条 本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为本系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党总支副书记为直接负责人。通讯员与各通讯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第八条 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本系新闻媒体工作计划与工作落实情况。

(二)终审新闻媒体稿件、策划与组织实施的宣传报道活动。

(三)监管本系的新闻媒体舆情引导与监控。

(五)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宣传信息。

第九条 系党总支副书记和通讯组(包括通讯员、报道组负责人、摄影组负责人、运营组负责人和二级网站组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系团委及系宣传部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和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为本系新媒体的宣传进行拍摄、编辑、撰写、排版和发布。

(三)配合做好校内外媒体对本部门的组稿、采访工作。

(四)在系团委指导下做好信息和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

第十条  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一)初审。由系团委宣传部通讯组下设的报道组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系党总支副书记和通讯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系级层面新闻发布由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发布。

(四)终审通过后,经官方二级子网站、“晋韵教科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一)全部稿件均认真校对三次以上。

(二)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对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和校对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系团委宣传部要重视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涉及保密内容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传。

第三章 新闻媒体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第十三条 新闻媒体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各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各行业优秀人才来系考察、调研、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情况。

(三)上级、学校和本系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重大措施等。

(四)本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

(五)本系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

(六)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领导的重要讲话。

(七)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八)其他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

第十四条 新闻媒体工作的主要形式:

(一)利用本电子显示屏

(二)利用本系官方二级子网站。

(三)利用本系晋韵教科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新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四章 系媒体管理

第十五条 二级网站管理:

(一)系二级子网站由本系团委宣传部负责运营,确保每日更新。

(二)本系二级子网站由系团委宣传部二级网站工作组定期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本系各部门应及时提供网站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协助网站的内容建设。

(四)新闻稿应与“晋韵教科苑”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最晚于两日后同步,特殊情况须报通讯员,通讯员需报系党总支批准。

(五)系二级子网站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 微信公众号管理:

(一)“晋韵教科苑”微信公众号由系团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运营,确保每日更新。

(二)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的新闻稿应最晚于次日发布,特殊情况须报通讯员,通讯员需报系党总支批准。

(三)公众号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第五 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管理

第十七条 新闻报道的申请与报送:

(一)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宣传报道的,系团委宣传部应于活动前1天将活动流程或会议议程告知通讯员,通讯员下达到摄影组、报道组、运营组负责人,以便提前准备或及时组织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

(二)需要邀请校内外媒体采访报道的,应于活动前3天将申请报送系党总支审批,并由系团委宣传部将活动流程或会议议程告知通讯员,通讯员下达到摄影组、报道组、运营组负责人,以便提前准备或及时组织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

第十八条 新闻稿件的撰写与报送:

(一)报道组应于当日(最晚次日)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并与摄影组拍摄的图片或视频等资料一起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报送给运营组。

(二)新闻稿件须经报道组负责人和通讯员审核后报送运营组。

第十九条 新闻报道的审核与发布:

(一)系团委宣传部通讯组下设的报道组负责人对报送的稿件进行初审。

(二)系党总支副书记和通讯员进行复审,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终审由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进行,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二十条  校园网站和对外宣传新闻报道采用实名制。

第六 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

第二十一条 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

第二十二条 建立网评员队伍,网评员队伍构成以系党政负责人、分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学生、师德师风的负责人,专职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员为主,广泛吸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师生员工参加。网评员通过网络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特别是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正面评论。

第二十三 网评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回复相关问题,积极帮助网民客观把握事实真相,对不了解情况的师生群众及时宣传教育,对模糊的思想认识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及时引导纠正。

(二)主动介入交互式栏目,在网上就网友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参与评论,依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正确疏导网民情绪,主动导贴、积极跟贴、适时结贴。

(三)敢担当、能战斗、听指挥,推动正面声音,引导中间声音,化解负面声音,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切实履行网络舆论引导的责任。

(四)在网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网上舆论生态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能量、高唱主旋律。

(五)如发生舆情,由主办单位负责引导或直接删除所在二级网站内的有害信息。经监测发现在校园网以外的Web主页、微博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学校的舆情,及时宣传部报告党委主要领导,启动学校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进行处置,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严格遵守网络安全和保密规定,严禁在网络上发表或传播以下内容:

(一)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

(二)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

(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

(四)涉及恐怖暴力、邪教等内容;

(五)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不良信息;

(六)造谣、传谣行为;

(七)侵犯个人和家庭隐私的信息;

(八)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内容。

第七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系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科学与技术系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