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学院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和选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级干部岗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科研科科长:1名
分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1名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
2.规矩意识强。坚守政治规矩,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群众路线,坚守道德规范。
3.执行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强烈的服务意识,能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水平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二)资格条件
1.原则上需能够任满一届。
2.提任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原则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担任党团职务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5.担任分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提任正科级职务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由副科级提任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任的,应当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工作一年以上。
7.提任副科级职务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由科员提任的,应当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任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本院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学院的沟通与协调;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
4.负责本院文稿、资料及工作成果的整理、归档及其相关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保密工作;
5.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院级财务管理、编制财务预算,定期向党政领导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6.协助党政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7.根据院领导意见,组织安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行政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做好会议的筹备、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8.按照学院的工作的部署,检察院属各部门对院党政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9.管理并正确使用本院公章,办理公函和其他公务函件等;
10.做好本院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和维护工作;
11.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学习、工作、活动等考勤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学科研科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副院长)制定、实施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开展;
2.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掌握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收集教学与科研反馈信息,落实教学与科研工作改革的整改措施及意见;
3.组织教学与科研工作调查,做好教学与科研评估工作中的管理工作;
4.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编制教学课程表,教材订购、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5.具体落实学院课程的考核及试卷命题、保密、送印等管理工作;
6.负责调、停课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定期检查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完成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8.协助分管院长组织教学科研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组织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工作;
9.负责办理学生升降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上报工作;
10.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
11.协助院领导组织申报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教改项目;
12.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实施教学检查、教师听课、学生评教等工作;
13.负责编制与本学院有关的教学统计报表和整理、保管本学院的各种教学档案;
14.负责学院的日常科研管理,定期统计教师的科研立项、论文、著作等有关工作,做好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15.做好学院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院领导组织实施学生评优选模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评定发放工作;
3.协助院领导做好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4.贯彻落实《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
5.协助院领导负责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报到、军训等有关工作;
6.协助院领导指导本院团学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7.协调、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科研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8.协助院领导负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9.协助院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工作;
10.定期向院党总支、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传达指示精神,并保证贯彻落实;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
五、报名地点
清雅苑①303室
特此通知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6月6日